爱上一座城,共筑平安美! 为进一步加强厦门海域平安创建工作 日前, 厦门海防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海洋管理办公室、 厦门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合发布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厦门海域平安创建和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外地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简称“三无”船舶)在厦门海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 二、本市“三无”船舶所有人要积极配合所在地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建立船舶档案、编刷船舶识别号、安装船舶定位设备,严格遵守船舶、人员、进出港信息“三报备”等管理制度,不得跨区域停泊。 三、严禁各类船舶及人员违法违规进入敏感海域进行养殖、捕捞、采运海砂,严禁内河船舶进入厦门海域航行、停泊和作业,严厉打击偷私渡、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依法打击涉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保护伞”。 五、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妨碍涉海公务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 六、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违反涉海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将依规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110 0592-2262190 (24小时) 0592-2262365 (工作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