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厦门消防持续开展除患攻坚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问题的单位场所进行曝光。 思明区 01 隐患单位:厦门凯景瑞酒店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02 隐患单位:必利达大厦(厦门住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该场所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 湖里区 03 隐患单位:厦门外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该场所为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灭火救援逃生的金属防盗网。 04 隐患单位:厦门湖里肛泰医院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该场所为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影响灭火救援逃生的金属防盗网。 集美区 05 隐患单位:厦门卫鹰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擅自拆除楼梯间防火门的违法行为。 06 隐患单位:厦门鑫之淼服装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该场所部分楼梯间未采用防火门进行分隔,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海沧区 07 隐患单位:厦门市济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封闭楼梯间内多樘常闭式防火门损坏或零部件缺失; 2.公共区域疏散指示标志大量损坏;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4.地下室排烟风机损坏、防烟、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楼梯间、地下室排烟机房内堆放杂物,物业服务区域内占用疏散通道; 6.未针对小区消防设施处于损坏状态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08 隐患单位:厦门市海沧区汀粉记餐饮店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擅自拆除防火门的违法行为。 同安区 09 隐患单位:厦门维席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2.车间彩钢板隔墙使用可燃材料(聚氨酯泡沫),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第 6.0.1 条规定。 10 隐患单位:厦门欧圣斯卫浴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设置甲类中间仓库,未采用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4.2.3条规定; 2.厂房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 3.部分彩钢板隔墙使用可燃材料(聚氨酯泡沫),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第 6.0.1 条规定。 翔安区 11 隐患单位:厦门金仁工贸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该场所存在一层生产加工区域与楼上住宿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 12 隐患单位:凤翔街道井头社区井头东里12号出租房 存在隐患: 1.电动车飞线充电; 2.楼梯堆放杂物遮挡灭火器。 审核丨姜志清 陈荣亮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