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金融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发布暨工作推进会在厦召开,就日前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介绍出台背景、政策亮点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若干措施》着眼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是完善增进两岸同胞利益福祉的制度安排。《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对台服务质效。 会上,记者了解到,在《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部分金融开放创新措施已落地实施,并取得了良好反响。例如,台胞支付服务持续优化,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便利化稳步开展,企业外债业务实现“一站式”服务等。 本次会议还邀请多家金融机构、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和台企代表等参会并作交流发言,共话两岸金融融合发展新机遇。“我们将持续深化现有服务,包括台胞跨境资金在闽购房,提升台胞来闽支付便利化,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分行数量等。”厦门银行台商金融部总经理王汝民表示,该行将探索在台胞信用体系建设、跨境财富管理、更便利的跨境资金结算、台企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创新。 《若干措施》亮点 以满足台胞台企民生金融需求为出发点,打造便利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金融生态,在买房置业、支付服务方面落实同等待遇。 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为抓手,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对台企、对台贸易企业等在内的优质企业实施更加便利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服务。 以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资为突破,促进两岸双向投资与产业合作,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鼓励台资企业集团在闽发展总部经济。 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底线,保障两岸正常经贸往来。(记者 张诗)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