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福建网9月23日消息:昨天上午,厦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刘成业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陈炳发辞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 据厦门晚报报道,根据刘成业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同意其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陈炳发因工作岗位变动,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其辞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并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记的提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朱珍钮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此前,曾对朱珍钮进行任前公示。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