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2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厦门市首例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袭警罪案件。 2021年3月4日20时许,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民警根据110指挥中心指令,到厦门市思明区文兴西路某小区门口处置一起出租车司机被人酒后殴打的警情。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突然挥拳击打民警头部,致民警头部软组织挫伤。刘某随即被民警控制,并被带至医院醒酒。经鉴定,嫌疑人刘某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355mg/100ml。3月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3月1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逮捕。 (责任编辑:) |